迭戈点头:“我知道了,东家。”
闵悉又叫来另外两位店员,给他俩分了工,一个负责招呼客人,一个负责收钱,所收的每一笔账都要记下来,晚上迭戈查账汇总。
收钱其实最好还是自己人比较好,但迭戈要做点心,他无法两头兼顾。用外人虽然没法保证不监守自盗,但他们还是尽量设法把损失降到最低,如果这个收钱的叫多米特的小伙子足够正直,就是他们的福气。
打烊之后,闵悉和云霁把今天的账目清点了一下,具体卖出去多少单也没有记录,因为今天收钱的是阿曼达,她不识字,也没法记账。当然,他们对阿曼达是完全信任的。
数完钱,云霁说:“今天的收入是2869瑞斯。”
闵悉说:“打完折后的?”
云霁颔首,在算盘上拨了一下,说:“若是不算折扣,是3180多瑞斯。”
闵悉快速算了一下,一个月毛收入就是接近90雷亚尔,刨除成本一个月大约能赚50雷亚尔左右,一年也就是600雷亚尔。当然,也可能不会每天都这么多,毕竟今天费尔南多男爵和梅洛勋爵两人买的就占了大头。
也就是说,一年大概能赚四五百雷亚尔。远比他预期的少,不过很多东西的价格是在饭店里就定下来了,也没法调整。
当然,对本地人来说,一年能赚四五百雷亚尔,已经是很多钱了,毕竟普通人一年的收入才多少。只是闵悉给自己定的目标太大,想要赚更多罢了。除非是去别处,没人知道他原本的定价,他可以把价格定高一点。
也行吧,蚊子腿再小也是肉,能赚一点是一点。
云霁见他不说话,问:“九弟,你想什么呢?”
闵悉回过神来:“我在想,没有预期赚得多。”
云霁说:“本就是小本经营,卖的又是吃食,利润自然就薄。不过一年也能赚几百雷亚尔,已属很不错了。”
“也是。”闵悉点头。
这东西本就是副食,属于可吃可不吃的范畴,对富人来说,几瑞斯不算什么,但对社会底层来说,买一回都要考虑许久才能下决定,它的价格和属性决定了它没法普及化,赚的也就是富人的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