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媚却笑道:“买不买车,那是你这个老板的事,我的意思是,可以找当地的社团给你借一辆!”
程骁问道:“你跟当地的社团也有来往?”
阿成解释道:“程总,阿媚和本地的越南帮有联系,如果她亮明身份,应该可以借一辆豪车,这样不是更有排面嘛!”
程骁笑道:“那你就借吧!”
阿媚果然没有吹牛,不到半个小时,他就借来一辆带防弹玻璃的“悍马”。
这种车最初是霉国军方的配车,后来被全世界的牛逼人物所喜欢。
社团人士固然要弄一辆来装逼,后期,很多华国的老板也喜欢驾驶“悍马”的感觉,来体现自己君临天下。
接下来,阿成开车,阿媚坐副驾,程骁和段虎、马蜂坐到后排,气势汹汹地前往哈佛。
在进入剑桥市后,程骁给陈慧娴打了个电话。
陈慧娴在电话里说,她会带着小扎在学校的大门前等候。
果然,“悍马”刚刚来到哈佛的大门前,程骁就透过玻璃看到陈慧娴和一个白人青年站在那里。
他一眼就认出,那个白人青年正是马克.扎克伯格。
阿成把车子停下,几个人从车里出来,陈慧娴看到程骁,立即飞奔过来:“程大哥,你们终于来了!”
然后,她给程骁介绍:“他就是我的男朋友,马克!”
程骁走过去,和小扎握了一下手,用英语说道:“你好!我叫程骁,是普莉希拉的哥哥。见到你很高兴!”
小扎早就在打量程骁,这个东方人的个头比他还高一点,皮肤白皙,气度不凡,贵气十足。
但是,让他奇怪的是:“他们为什么要开一辆社团领袖才开的‘悍马’,难道他是社团大佬的儿子?”
再看看程骁身后的四个人,虽然是三男一女,却个个目光犀利,想必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儿。
这就更坚定了小扎的判断。
作为一个犹太人,小扎的家境一直都不差,在他们犹太人的基因里,一直都有以资本控制世界的理念,却很少跟社团沾边。
但是,在年轻的小扎看来,跟社团能扯上关系也不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