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俊拿出来的这叠单据,全部都是捐款的回执单!
有捐给红十字协会的,有捐给省儿童基金会的,还有打给纪委廉政账号的。
每张回执单上,都有具体的日期、时间、金额。
有两万块钱的,有五万块钱的,还有十万块钱的!
林林总总,加在一起,达到了两百多万!
其中很多捐款,都是在张俊离婚之前,也就是张俊当马红旗秘书时候发生的事情。
张俊刚才说过,他是因为没有钱,给前妻买房买车买包包,所以前妻才跟他离的婚。
但张俊捐出去的钱,却足够他买房买车买包包!
可是,张俊并没有贪墨这些钱,没有拿来满足妻子的物欲,而是选择捐出去!
如果张俊拿着这些钱,给妻子买她所需要的一切,满足她所有的欲望,那他俩是不是就不会离婚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