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后一场又一场的孤影戏,让少主的身上多了不少伤疤。
侠客行的人们都觉得,男人身上就得有那么几条看着吓人的伤疤,而且是越多越好。只要不死,那么伤疤越多,裸衣时气势就越强。
高手往往都是以势压人,让对手未战先怯。
人一怯,这胆气就少了。
生死之间失了胆气,又哪里能活?敌人活不了,你便死不了。
说的似乎有那么一点道理,但侠客行的少主还是觉得伤疤就是伤疤,没那么多说法。
什么胆气,豪气的,就像是杀气一样。说的天花乱坠,好像光凭这些乱七八糟的气,就能杀人似的。
杀人,还是得靠兵刃。
所以侠客行的少主不喜欢裸衣,他觉得自己那一身伤疤,很丑。
遇见不夜城那位出手阔绰的夫人时,距离他第一场孤影戏已经过去了六年。
三年之后又三年,他还是侠客行的少主,但握枪的手已经很久没有再抖过了。
身上,也很久没有再添上新的疤痕。
是从第几个年头开始?第三年,还是第四年,记不清了。
十天半个月一场的孤影戏,对于他来说好像真的变成了一场戏。
而他,是那台上的戏子。
他也慢慢喜欢穿起了白衣,和刹那枪是同一个颜色。而且白衣溅血,真的很好看。有一种病态的美感,就像是雪地中盛开的几点梅红。
金鳞池的夫人,爱上了侠客行的少主。
故事很俗,但夫人爱的痴狂,这世上最让人无法自拔的便是求而不得的爱。
夫人的打赏,比平日里的要多得多。多到已经不再是钱了,而是变成了一种最直白的语言。
夫人不在乎,可惜的是,少主也不在乎。
爱情,是很纯粹的一种东西。
不管是临时的见色起意,还是持续的日久生情,又或是预谋已久奔着谋财去的爱,都是纯粹的。
每个人都很明确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,不是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