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时罗彬瀚感到自己的左眼角晃过一点若有若无的灰色。他眨了下眼睛,什么都没抓到。他便把这当作一种眼球长时间受到水压后产生的幻觉,继续和加菲闲聊。他问那所谓的“无法永眠”是指什么。
这次加菲回答得很清楚:“轮回。”
干嘛怕这个?罗彬瀚说。他一点也不介意轮回,不管那是不是真的。不过话又说回来,他觉得那永眠的国度听起来也不赖。
加菲考虑了一会儿,然后慎重地说:“如果你对自我生命形式满意,或者,对其他形式生命很不满意……你不会希望再变成另一种观念不同的存在。你也许会希望变成一个脱离物质困缚的星灵,但不会愿意变成一只火山蝇。”
罗彬瀚想了想。他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可以。
“我认为,”加菲说,“这也许说明你不够认可自己……如果你真诚地相信自己是对的,那你不会愿意变成其他的任何一种形式——我是说,那种涉及到本质的,永久性的丧失和改变。”
这下罗彬瀚可不乐意了。他以为自己完全是正确的,至少在和他自己相关的事情上总是正确的。可尽管如此,如果有机会让他试试变成别的一种玩意儿——比如说,一只能把荆璜夹走的鹈鹕——他可不一定能抵挡住犯错误的诱惑。
“鹈鹕。”加菲干巴巴地陈述道,“这就是你想要的。不是星灵,神、理性智慧者,而是鹈鹕。”
干嘛?罗彬瀚说。他承认鹈鹕的下巴是不太美观,可有多少神能稳稳地把荆璜一嘴夹走?他甚至不需要真的变成鹈鹕,光是想象荆璜那时的表情便已叫他高兴万分,简直要把邦邦和宇普西隆都给忘了。
他有点过于得意,以至于顺着水流跳了几步路。阿萨巴姆的头发因此而飘起,像层软纱反兜下来。尽管罗彬瀚不大看得清环境,却觉得那几缕发丝比水底更黑,他能很轻易地辨别出它们,忍不住把它们从眼前拂开。
发丝后露出一双白色的眼睛,直挺挺地盯着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