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三司会审的首条规矩——需先向被审者明示流程,允其提出异议,以示程序公正。
陶巅靠在椅背上,指尖摩挲着腰间淡雅珠宝满配的精美玉带道:“无异议。但我有一事需先说清。我脚边这狗,嗅觉异于常犬,待会儿验物证时,或许能派上用场。”
御史中丞张敬之眉头微蹙,刚要开口驳斥“公堂岂容牲畜置喙”,却被刑部尚书王砚用眼色制止。
王砚看向陶巅,语气平和:“侯爷既有此说,可暂允。但若扰乱审案,便需请其清退至堂外。”这是顾及陶巅的身份,给予的特殊通融。
陶巅点点头表示同意,然后李嵩这才对身旁的主事道:“呈物证。”
两名差役捧着托盘上前,盘中放着三样东西:一块油纸包着的残余肉食、一个装有 不明物体的素白瓷碗和一张折叠的草纸。李嵩指着这些物件,逐一说明:“此物皆自京市署案发现场提取。油纸包内为侯爷府中所赠酱肉,瓷碗中是死者的呕吐物残渣,草纸则是在您铺子里发现的,上面还沾有微量毒物粉末,经刑部验毒官查验,与呕吐物中的毒素一致。”
他示意差役将托盘送到陶巅面前:“侯爷可辨认,此油纸是否为侯府之物?”
陶巅十分嫌弃地推了一下托盘:“吐的东西还给我看什么?这些肉食确实是我中午赠给京市署和我卖出去的。”
张敬之立刻追问:“既如此,侯爷可否解释,为何府中所赠肉食会有毒物?”
按三司会审规矩,御史台主“纠察”,常以尖锐提问直击要害,此时张敬之的发问,正是其职责所在。
陶巅闻言便哈哈大笑乐起来:“哈哈哈哈!那个这位大人您贵姓?”
张敬之皱着眉地回答道:“免贵姓张,不知侯爷笑者何来?”
陶巅带着笑地道:“我还真就纳闷,你们是如何辨识食物中的毒和草纸上的毒是一致的?是又找人吃了一遍是吗?呵呵呵呵。还有,无凭无据的你凭什么认定我送给京市署的肉食里有毒?
我怎么能傻到那种程度,当着一众围观者的面将有毒的东西赠给京市署?还有,我的吃食卖给了全城的百姓的你们也知道。
本是想造福一方民众的,何来我就有了与人投毒的罪名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