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薄雾如烟。将苦水乡笼罩在一片氤氲里。
习惯早起的陆天明,收拾妥当后,开门出去跑步。
跑步是他坚持下来的多年习惯。
关于跑步,还得从他读中学说起。
那时候的县城中学,体育设施一点都不完备。普通中学除了一两个篮球场,几张水泥乒乓球台,几乎就再没其他的锻炼身体的体育器材了。
学校考虑到学生身体需要加强锻炼的原因,于是制定出晨跑的规定。
每天清晨,学生都被集合在操场上,由体育老师带队,绕学校周围跑上三圈。
起初,陆天明还反感学校的做法,认为学校把晨读的时间浪费在了跑步上。直到跑了几天后,他才猛然发觉,晨跑不但锻炼了身体,更锻炼了意志。
每天晨跑回来,这一天都会觉得神清气爽。
从此,无论刮风下雨,陆天明都坚持晨跑。
掐指算来,他已经跑了十几个年头了。
陆天明在苦水乡的晨跑,由起初的村民讥讽,逐渐成为一道风景。
他晨跑的时间很固定,无论春夏秋冬,他都会准时在五点半出门。
他算是全乡起得最早的人之一。
有村民甚至将他视为时钟。他跑过的地方,村民都知道到了什么时辰。
陆天明规定自己每天跑十公里。一圈跑下来,身上的毛孔都张开了,汗水将身体的毒都排了出来。
路过秦霜的房间门,他侧耳听了听,没感觉屋里有任何动静。
等他跑完一圈回来,便看到乡政府门口停着一辆挂着省城牌照的小车。
正当他疑惑谁会这么早来乡政府时,他听到秦霜的声音由远而近。
没一会,便见到一个英俊的男人提着秦霜的行李,从乡政府院子里走了出来。
秦霜跟在他身后,轻轻地说着话。
陆天明喊了一声,“你要走吗?”
秦霜站住脚,抬起眼看了看他,缓缓点了点头,没有说话。
“那么早?”陆天明苦笑着说道:“有急事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