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?又有人给老四介绍对象,而且长得还贼漂亮?”马军标震惊了。
他简直不敢相信。
自己一个大专生,毕业包分配,肯定能端上铁饭碗,甚至坐办公室当干部的,居然还不如周春明这个穷农民。
马军标越想越不是滋味,装作去挑水的样子,慢吞吞的走过去。
探头瞟了一眼,马军标心态崩了。
卧槽!貌似还真是这样。
正在跟周春明聊天的,还真是一个标致的小姑娘,瓜子脸,柳叶眉,一双水汪汪的眼睛,仿佛会说话那样。
而且这漂亮姑娘的体格,似乎比李岚还强一些,一看就是挣工分的好手。
综合比较起来,马军标甚至认为,刚来的吴彩霞比李岚还要略胜一筹。
此时的吴彩霞,跟周春明聊得很开心,不时的咯咯笑着,似乎已经被他给俘虏了芳心。
“草!这小子踩到了狗屎?桃花运爆棚啊!”马军标心里直泛酸水。
以前他一直觉得,自己可以轻松碾压这个穷表弟。
现在,他已经不太确定了。
硬着头皮挑了两桶水回来,马军标又发现,周春明已经起身炒菜。
不但如此,柴火灶台上面,已经摆好了两道菜。
一道是油汪汪的红烧肉,一道是擂椒皮蛋。
红烧肉是用海碗盛着的,怕是得有个两三斤。
擂椒皮蛋虽然只有一小钵,看着不太起眼,可这玩意太下饭了,谁吃谁知道。
那香味直往鼻孔里钻,把马军标肚里的馋虫给勾了起来。
这伙食也太离谱了。
为了招待客人,王秀芹又宰了一只鸡。
此刻,周春明正在做笋子炒鸡,手法相当娴熟。
小狗崽闻到这股浓烈的肉香,一直在他脚边转来转去,不停的摇晃尾巴,显然也被吸引到了。
马军标仔细一瞧。
灶台旁边,还有一盘花生米,还有宰杀好的半碟黄鳝。
另一口灶台上,飘出了白米饭的香味。
他已经无法形容自己的心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