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了班,夏晓雨回到家里。
迫不及待的,换上喇叭牛仔裤,对着镜子臭美起来。
穿上去真的很显身材,太时髦了。
如果再烫个头,穿上如今港台流行的蝙蝠衫,那简直潮爆了。
可惜啊,那个男人又看不到。
未免有些遗憾。
或者,以后经常去文静和周学峰家里玩,有机会再见到他。
不知道怎么的,夏晓雨总觉得,周春明对于她来讲,有一种冥冥之中,似曾相识的感觉。
见到了之后,像是遇到了一位故人。
是那么的熟悉,那么的温暖。
“害,我这是怎么了?人家可是有老婆的!”夏晓雨摸了摸发烫的脸颊,不由得叹了一口气。
回想起文静跟她说的,周春明白手起家的经历,简直跟传奇一样,完全不可思议。
哪怕是象牙塔里出来的精英,跟周春明互换一下环境,做得也未必比他更成功。
想必如此优秀的青年,倒追他的姑娘,估计得排成长队。
确实有点遗憾啊。
这个时候,外面传来了汽车喇叭声。
夏晓雨顿时晓得,这是在省城工作的父亲回来了。
夏中天原先在鹿州上班,把家属也安置在这边,后来职务不断升迁,在省内好几个地方任职,终究又调到了省委。
他平时工作太忙,偶尔才回来一次。
“哟,我闺女挺会打扮啊!牛仔裤都穿上了,搁哪儿买的?我在省城都没见多少人穿!”夏中天推开门,顿时赞叹道。
“人家送的。”夏晓雨说道。
送的?
夏中天微微一怔。
好家伙!女儿该不会是处对象了吧?
或者这牛仔裤就是她对象送的?
“是哪个小伙子啊,在哪个单位上班,职务又是什么?”夏中天不动声色的询问。
对于女婿的挑选,他的要求很严格。
家世普通的青年,肯定会被筛选掉。
而且,夏晓雨是名牌大学毕业,身材和相貌都极佳,那是一等一的都市丽人。
夏中天当然不允许,随便冒出来一个毛头小伙,就把闺女给拐跑了。
闻言,夏晓雨很尴尬,羞涩的跺了跺脚:“爸!您净瞎猜!不是那么回事!您听我解释嘛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