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吸声逐渐微弱,体温也变得即使是呆在暖炉旁也没法温暖的状态了。
“两个小时内,把我烧掉。”
她不想让张佛森看到她死后不堪的一面。
吴恙依偎在张佛森怀里,紧紧攥着张佛森的衣领,看到他颇为沉重的点了点头后,才放松下来,看着取名为吴承熹的孩子,眼角流着泪,没了呼吸。
晨曦,出来了。
三年后,长白山脚,张佛森从山上下来,手中拎着一狼皮,狼皮很完整,除了那一道扒皮的疤,啥也看不出来。
而他脚边,跟着个到还不到他小腿的豆丁,在这走路都打刺溜滑的环境,那么一点小豆丁却是脚步稳健。
她步子实在是太小,要小跑才能跟得上张佛森的步伐。
说实话,在有记忆的条件下重新长大的滋味,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好。
所以下次带着现在的记忆回到过去还是五百万到退休的选项,果断还是选后者好了。
上辈子吴承熹因为外企(雇佣兵)强迫休假期间,被自己老板利益驱使干掉了。
干这行是这样的啦。
她怀疑是临死前刷手机无意中留言了前者选择于是穿越了。
可是它也没说回到过去是百来年前的过去啊……
主要是,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就算是加起来,也他娘的都赚不到五百万啊(恼
“哟,张哥来啦,小熹儿也来啦,来,先进来,整点茶暖和暖和身子。”
倚在门口椅子上打瞌睡的掌柜看到张佛森便来了精神,连忙把人迎进来,倒了两杯热茶放在父女俩面前便去查看皮草了。
一张漂亮的皮草,无论搁哪儿都有人乐意稀罕。
再说这张大哥剥皮的手艺可谓是一绝,夫人小姐们可稀罕了,可惜张大哥除了逢年过节需要点小钱了才来这么一两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