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赛开始之前,安东尼这个社会人还是像没事人一样,照常上来跟艾弗森热情地拥抱,恍如那一年,艾弗森初到掘金队,安东尼信誓旦旦要做好艾弗森的小弟一样。
但是艾弗森心知肚明,他之所以离开掘金队,最大的原因,就在眼前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“甜瓜”!
不,或许叫做社会瓜会更加妥帖一点。
艾弗森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安东尼怂恿掘金管理层将他送走,但是,大差不差。
没有吃过猪肉,难道还没有见过猪跑吗?
联盟运行的规则就在那里摆着。
小弟要上位,第一个需要搞死的就是大哥。
当年艾弗森入住费城的时候,76人队没有大哥。
唯一有实力能够与艾弗森抗衡的,也就是比他早入联盟一年的斯塔克豪斯。
斯塔克豪斯实力不差,潜力也不小。
如果比艾弗森早入联盟三年,或许他还能坐一坐费城76人队老大的位置。
但时运不济,他就比艾弗森早入联盟一年,费城76人队老大的位置还没坐上去呢,就被艾弗森一脚踢了下来。
所以,严格来说,在离开费城76人队之前,艾弗森其实并没有经历过残酷的老大之争。
因为从他降临联盟的那一天开始,费城76人队老大的位置就向他虚位以待。
但是他从费城离开,空降掘金队的时候,情况可就不同了!
艾弗森是2006-2007赛季的中期,被76人队交易到掘金队的。
那个时候,安东尼已经在掘金队经营了三年多,续签大合同都已经拿到后,按照道理来说,已经坐上了掘金队第一把交椅的位置。
艾弗森的空降,明面上来说,是来帮助安东尼一起率领掘金队冲击总冠军的,但实际上,谁领导谁?谁帮助谁呢?
或许,在艾弗森来到丹佛的第一天起,安东尼就在为挤走艾弗森在做准备了吧?
这一刀,艾弗森认栽。
从败走丹佛到败走底特律再到败走孟菲斯,艾弗森曾经的那一份桀骜不驯已经被残酷的现实打磨得不成了样子。
就在他准备放弃职业生涯的这一个档口,他在罗斯身上又重新看到了希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