饭菜真好吃,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。我跟着张屠夫没少吃肉,可像这样香甜可口的饭菜我还是第一次吃。
以至于,后来高黑子听说我爱吃羊骨头炖酸菜,买了一整只羊尝试着不同的羊骨头炖酸菜做法,可我就是没吃出来今天这顿饭的味道。
“啸天啊,下午有活吗?”饭间,李疯子向我问道,我神色拘谨地摇了摇头。“下午,要是没活的话,一起和他们学习吧!”李疯子向我征询道。
“学习?学什么?”李疯子的话让我感到困惑,但我还是向李疯子点了点头。因为没有人喝酒,饭很快吃完了。坦白地说我没吃饱,可不好意思再吃了,真让我管够吃的话,我想我一个人能把桌子上的饭菜都吃了。
碗筷收拾下去后把饭桌留在炕上。我看到本固和枝荣满脸不情愿地从抽屉里拿出半截铅笔和几张报纸。根深则是在嘴里说道:“这羊该放了,再不放就踢圈了!”边说边急匆匆地走出家门,像是很怕留在家里似的。
李疯子看着走出屋子的根深表情颇为无奈地叹了口气,从抽屉里给我拿出了一整根铅笔和半张报纸。枝荣看到我手中的整支铅笔,表情嫉妒地又嘟起了小嘴。
“啸天,你今天是想学认字,还是学算术?”李疯子向我问道。“认字!”我不假思索地回答道,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李疯子嘴里说的算术是什么。“好,那今天就先学认字,以后再学算术。我就先从你的名字开始教你吧,等将来出息了,你得给人签字啊!”李疯子向我打趣道,我难为情地把头给垂了下去。
经过一下午的学习,我不仅学会写自己的名字,还学会了五十多个汉字,让本固和枝荣视为洪水猛兽的学习,我却是学得如醉如痴,李疯子对于我的表现惊愕不已,连连夸我说“啸天将来必成大材,孺子可教、孺子可教啊”。
从李疯子家里出来,已经是日落时分。我一路上是走走停停,用手上拿着的木棍在雪地上练习着自己学会的字,不会的时候就小心翼翼地拿出练字的报纸对照着写,不知不觉就到了家,似乎今天的路比以往要缩短了许多。
张屠夫还没回来。望着已经住了多年的屋子,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觉得屋内的陈设是那样的肮脏凌乱。
我开始学着李疯子家的摆放收拾起屋子。把火盆点上也放到炕中间,把从来没有叠起的被子也叠放整齐地摆在炕头,把积攒几年的污渍痰迹从地上打扫干净。最主要的是我还烧了一锅开水,我想把自己那双多年不见肉色的双手洗出来。
可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,即便我那双手都已经被热水烫得发红了,我也只不过把手背略微洗出点本色,指甲和皲裂深处的泥垢依然不见起色,好像泥垢和肉长到了一起。
正当我忙活之际,张屠夫带着一身酒气从外面走了进来,乍然看到被我收拾得干净利索的屋子像是有些不习惯,先是怔了一下,然后把手上拎着的半个猪头往灶台上一扔,在撂下一句“收拾一下”后便倒头就睡。
接下来的一段日子,我每天都跟丢了魂似的,天天满脑子都在想着去李疯子家。李疯子教我认识的字早就被我写的滚瓜烂熟,尤其是自己的名字,不知道在雪地上写过多少遍。
没事的时候我就收拾屋子,把那只有两层布的被子叠得方方正正,还在每次吃饭前都去洗手,让从不洗手的张屠夫那看向我的眼神就跟看李疯子一样,估计他以为是李疯子把他的疯病也传染给我了。
双手也因为经常去洗,逐渐褪掉肉皮上积攒下来的泥垢,虽然看上去依旧很粗糙,不过已经恢复了肉质的本色。我因为实在经不住内心的煎熬,在一次与张屠夫一起吃饭的时候,我向他提出了想去李疯子家学习的想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