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乐闻言,眼睛瞬间亮了起来,抱着儿子凑到窗边,可惜府邸深广,只能隐约听到远处传来的喧闹声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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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转头看向刚踏进暖阁的陈恪,语气带着一丝雀跃和撒娇:“恪哥哥!你听见没?外面好热闹!是状元游街呢!咱们也去瞧瞧热闹好不好?带上忱儿,让他也沾沾文曲星的喜气!”
陈恪刚脱下外袍,闻言脚步一顿,看着妻子因兴奋而泛红的脸颊,眼中满是宠溺的笑意。
他大步上前,伸手轻轻捏了捏常乐的脸颊,声音低沉而带着戏谑谑:“夫人若想看状元郎骑白马,那有何难?为夫每日上朝下朝,不都是骑着御赐的照夜玉狮子,穿着这身蟒袍招摇过市?想看多久都行,何必去挤那人山人海,看那些毛头小子?”
常乐被他这突如其来的“厚脸皮”逗得“噗嗤”一笑,脸颊飞起两朵红云,娇嗔地瞪了他一眼:“呸!厚脸皮!哪有你这样自夸的!”可心底,却像被投入一颗蜜糖,瞬间融化开来。
是啊,状元郎骑白马?
她眼前浮现的,永远是四年前那个春日,琼林宴后,那个穿着大红状元袍、骑着御马、在万众瞩目下缓缓行过御街的少年郎。
那时的陈恪,刚脱去金华乡的泥土气不久,眉宇间还带着一丝未褪尽的青涩,但那双眼睛却亮得惊人,仿佛盛着整个星河的璀璨与自信。
阳光洒在他身上,状元袍上的金线熠熠生辉,那意气风发、睥睨天下的少年英气,至今想来,都让她心头悸动不已。
京城多少闺阁女子,在那一天将芳心暗许给了这位年轻得不像话的状元郎?
常乐嘴角勾起一抹得意又满足的弧度。
可惜啊可惜,她们都不知道,这位状元郎身上,早就被她常乐打上了独一无二的标记。
从金华乡的田埂埂上,他牵着她的手去捉泥鳅鳅开始;从他笨拙地给她编第一个歪歪扭扭的花环开始;从他为了她一句戏言,真的爬上树去掏鸟蛋摔下来开始……这颗最耀眼的星辰,早就被她牢牢攥在手心里了。
青梅竹马,日久生情不假,但她常乐,可是从小就能一眼看出陈恪的与众不同。
他那些“异想天开”的念头,他远超同龄人的见识与胆魄,他骨子里那份不肯屈从的执拗……她是最早发现这块璞玉的人,也是唯一能真正走进他内心的人。
这份“慧眼识珠”的得意,是她独享的珍宝。
想到此处,常乐抱着儿子的手臂紧了紧,将脸颊轻轻贴在儿子柔软的发顶,眼中闪烁着无比满足和骄傲的光芒。
什么新科状元游街?在她心中,再盛大的排场,也比不上当年那个属于她一个人的少年状元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