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库房中转悠一圈,薛景绵看了看收缴烟馆时顺便搜刮而来的金银玉器,转头问向李焕仙。
哪知李焕仙却是果断的摇了摇头回复道:“我一个江湖人,身上银两最多没超过一百两,大人确定让我来估价?”
江湖侠客,看起来潇洒自在,行侠仗义。实际上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,脑袋拴在裤腰带上去搏名声。也别指望江湖侠客武功能有多厉害,毕竟吃饭都吃不饱,哪来的力气练功?
闯江湖无非就是本地机遇太少,只能背井离乡闯荡。在外地名声赚到了,就可以去给有钱有势之人看家护院做狗。像展望春那种,混了七八年江湖,能混成官身的,已经世间少有了。
基本上,江湖人除非是江洋大盗,否则都没见过什么大钱。也正因为如此,丐帮才一直稳坐江湖第一大帮的宝座。毕竟混江湖吃不上饭的人海了去了,一个人要饭哪有组团要饭来得容易。
“也是,闯江湖不容易。”
薛景绵点了点头,眼神颇为怜悯的望向李焕仙,好像可以共鸣到李焕仙的痛苦一样,甚是虚伪。唉!都说虎落平阳被犬欺。若不是因为奉牛村的事情疑点重重,单凭薛景绵这做作的眼神,李焕仙就恨不得打掉他的门牙。
妈的!芝麻绿豆一样的小官,居然在老子面前摆谱……
在心里痛骂了一顿薛景绵后,李焕仙指着那些被收缴来的金银玉器道:“大人的意思,是要将这些赃物变卖换银?”
“不卖怎么办?总不能让我自己贴钱吧?”
薛景绵咂了咂嘴,随后从角落里抽出一件金灿灿的女式亵衣。嗯,就是肚兜。惊见那肚兜竟以金丝穿缀而成,上品蚕丝点缀其上,颗颗宝石闪烁光芒镶嵌其中。
这亵衣应是秦国流行款,是没有肩带、侧开合的内衣,配上低胸的裙装,外面穿上一层薄薄的红纱,十分性感。
至于李焕仙为何能一眼笃定是秦国流行款嘛……那是因为的确见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