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这么这么努力,却还是穷。
人一穷,就会很遭罪,方甜最讨厌冬天,羽绒服太贵了,骨头缝里都是冰凉,尤其是感冒的时候,那种感觉让她想死。
感冒请了两天假,她被饭店辞退了,这个破烂小城,有用不完的廉价劳动力,据说工资比她还少了一点。
没钱饿肚子穿不暖,这时候别提什么尊严理想,就是有人给她包方便面,她可能都会哭出声来,二话不说跟着就走。
那家夜总会,她总路过,装作目不斜视,其实眼睛总往里面瞟。
门脸装修的富丽堂皇,终于走进去的时候,方甜发现里面看起来更好,暖和,空调里是吹不尽的二十六度的热风。
脸上是豁出去的表情,步伐凛然的像是去赴死的女战士。
她说自己身份证丢了,招工的人也没多问,小姑娘见多了,她一点不稀奇,想来做就做吧,反正是拿提成的。
主要赚钱的方式是卖酒。
也不知道什么酒那么贵,方甜陪着客人一杯接一杯的喝,然后躲在厕所里吐得昏头转向,脸上厚重的烟熏妆亲妈都认不出来。
捧起凉水漱了口,走出厕所门的时候,晕了一下,被揽住了肩膀,带着她慢慢的走到了后面的休息室。
很小很小的屋子,随便扔了几把椅子,方甜手肘拄着膝盖,手扶着头,闭着眼,接过那一杯蜂蜜水的时候,她才终于抬头看了一眼。
很帅气的小伙子。
比她大一点,穿着服务员的制服,心疼的看着她,那个眼神真让人受不了。
“你是神仙吗?”方甜喃喃的问。
那人笑了,把喝光的水杯接了过去,从裤兜里掏出一支棒棒糖放在了方甜手里:“喝多了酒,吃点甜的,会好受一点。……我不是神仙,我是沈楠。”